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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..我常說..婚姻..是人類發明的刑罰中最不人道的.....

原本2個自由的人..因為一張紙..而限制了2個人終身的自由..

尤其是當小尾巴(兒女)越來越長...綑綁在身上的鏈索就越來越緊...


但是...選擇權在彼此的手上...要與不要完全取決雙方的意志...

既然選擇了婚姻..就不要談什麼自由.....

要知道...當你選擇了婚姻...就代表了...你將失去一些原本你所需要的自由

你...不再是屬於你個人的...而是屬於你的家庭..你的妻女.....

你所做的一切...都是為的一個圓滿....

如果不能體認這一個觀念...


那...還是選擇獨身吧...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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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老  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